衡器校准的原则
衡器校准的原则
计量检定有必要按照国家计量检定体系表进行量值传递。
一般的量值传递方法就是运用“直接比较法”或者是“组合比较法”借助于相应准确度的“规范天平”将“较高准确等级的砝码量值”传递给较低准确等级的砝码。
常规的传递方法就是选用直接加砝码法,完成对衡器量值的传递。
周期性校准的常规程序:(一年或半年)
示值检定
检定点一般不少于5个,但至少要包括最小秤量、500e、1/2最大秤量、2000e、最大秤量等点。
依次在台秤台面上加载上述砝码,待秤平衡后,记录下每次显现的示值。当到达最大秤量后,依次取下砝码至上一个检定点重量,用于回程检定。相同载荷下的两次效果之差即为回程过失。
重复性检定
取1/2最大称量,进行重复性检定。共做3次,每次秤量完后应使秤恢复平衡。其结果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即为重复性误差。
偏载检定
取约1/3最大称量,进行偏载检定,检定点选择台面(承载器)1/4的区域。依次加放在该区域秤量砝码,每次测得的结果与标准值之差即为偏载误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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